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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盧金足╱台中報導】

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的社會住宅比率,由10%提高至30%,台中市政府3日表示,台中市的社會住宅將配合中央政策,提供套房設計30%給住宅法所定的特殊身分者,並依各地區不同需求,彈性調整各類弱勢的分配比率,及早脫離無殼蝸牛的行列。

台中市長林佳龍推動8年1萬戶的社會住宅政策,初步完成4年短期及8年長期方案規畫,除大里區光正段第別墅鋼構興建1期,包括豐原區安康段第1期、太平區育賢段正規畫設計中,及西屯區惠來厝段等,共有1001戶執行中,同時有11件計畫進行委外先期規畫,盼完成4年5000戶、8年1萬戶的目標。

「弱勢者入住社會住宅比例將增至30%!」市府表示,依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有12種身分,包括65歲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各式各樣類型。都發局長王俊傑說,針對20歲以上的青年、勞工朋友,將規畫保留50%至6台中廚房漏水0%的戶數比例,提供在台中市就業、就讀滿1年的外縣市朋友及市民。

另為優先扶植青年、勞工、新婚及育學齡前幼兒,社會住宅將配合評點機制,為優先扶植對象設定不同的加分級距,開放多重扶植對象的青年、勞工優先入住。辦公文具

都發局強調,社會住宅也將保留一定數量給設籍於社會住宅所在陽台防水行政區滿1年,且符合承租資格的居民,加強在地居民對社會住宅接受度,同時提高鄰里社區的融合度。5B6CCE51E649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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